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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执法实录】都是“隔夜酒”惹的祸!!!
“民警同志,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,今天早晨没喝啊?咋就成酒驾了?”马某一脸无辜。
有很多驾驶员认为喝醉酒睡一觉就没事儿了,这是认识上的误区。因血液中仍含有大量酒精,很有可能构成饮酒或醉酒驾驶,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隔夜醉”。近日,灵武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就遇上了这样一位驾驶员。
1月15日10时48分,交巡警大队部署警力在市区西平街与嘉源街路口开展稽查布控,期间,民警在对一辆香槟色“宝马”牌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,驾驶员马某的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民警立即将马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让人吃惊。
经检测,驾驶员马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9mg/100ml,涉嫌饮酒驾驶。民警随即依法对马某进行了处罚。
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子泉:“他头天晚上喝的酒,第二天早上酒还没有完全醒就开车,这就属于隔夜酒驾的行为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对他进行了记12分,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。